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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椎保健枕》寻求投资合作伙伴《颈椎保健枕》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通过并于06年11月1日公告并授予专利权。本专利权人现已成功开发有通用防护型颈椎保健枕系列产品和“复方中草药” 综合理疗康复型保健枕系列产品,综合理疗康复型产品自05年面市以来对广大应用用户跟踪随访,康复率达90%以上,其理疗康复保健功能效果神奇卓杰。对多种疼痛顽疾及多种慢性疾病有显著的改善效果,产品使用效果反应快。受到广大用户热烈支持和关爱。为能够尽快推广应用本专利产品。减轻众多患者的痛苦,提高国人的身体健康素质,愿广大中老年人健康长寿。因资金短缺生产规模小,无法满足区域群体的需要,现寻求《颈椎保健枕》专利技术合作和专利技术转让。 本专利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简短,原材料易得。仅需配置-台专用药料混合装填机既可投入生产。本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无须前置审批。适合于中型以上家纺床饰用品企业作品牌战略主打产品;也适合中小型企业扩展市场知名品牌的主力产品,实为保健产品行业或立志创业人士理想投资项目之一。合作方式: 1、 技术转让; 2、技术合作。投资合作条件: 1、原则上区域独家,转让费,预定人民币:20万元。本专利权人甲方提供本《颈椎保健枕》技术图纸,制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和暂行标准。技术要求(原材料采购标准、生产制作工艺要求和生产制作标准)。提供核心制作所必要的资料,专用设备资料,专机样机图纸及其他辅助设备资料。提供产品样品。 2、 本专利权人甲方以专利技术异地与出资人乙方合作生产、销售本专利系列产品。合作费 ; 按产品销售利润%比提成。以产品投入金额20万元为最低基数,甲方提成49%利润。乙方投入每增加10 万元,甲方降低提成4.9%。至终甲方最低提成20%。乙方每年必须向甲方预付提成费若干,待年终结算分红多还少补。乙方如要求预先过目甲方所有技术文件,乙方必须预付入门费;10万元人民币。待合作成功可抵转让费。甲方不参与乙方实施生产与市场销售。必要时提供有偿指导。销售合作方式; 销售方出资与专利权人合作生产本专利产品,由销售方全权负责该产品的销售,具体方法待商。甲乙双方任何-种合作方式,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各级专利局备案手续甲方均不承担乙方经济风险责任。风险与效益并存。欢迎全国各地商企有识之士及其他保健行业合作投资。如有意者敬请来福建龙岩洽谈。或来电来函咨询。 理疗康复型产品其中一种 |